一房屋的安全性鉴定
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生地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二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
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建设部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危险房是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给定危险构件和危险房屋界线确定的,其他4类是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的。主要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掌握所管各类房屋的完损情况,为房屋的技术管理和修缮以及城市规划改造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下的收费标准
(一)一、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鉴定中涉及毗邻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收费需另议;
(二)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
(三)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
(四)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
(五)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
(六)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收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
(七)委托方需要加急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现场检测后三日内做出鉴定报告),按鉴定费的20~30%增收加急费;
(八)本办法于现场常规检测,不包括工程检测,如需进行工程检测的,检测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北京市房屋抗震鉴定收费参照本办法执行。
详细鉴定检测主要围绕房屋结构的强度、刚度、整体性和稳定性等进行。主要内容有:(1)房屋位移、变形情况;(2)裂缝情况;(3)构件及材料强度;(4)施工缺陷;(5)现有房屋结构与原设计文件是否吻合;(6)建筑物使用情况,有无超载、改扩建等现象;(7)建筑物外部环境,邻近有无建筑工地及有无施工史等;(8)气象条件及自然灾害情况,有无经受过地震、水灾、火灾等灾害
详细鉴定检测要点:现场详细鉴定检测工作可按先室外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的顺序,按地基基础、墙、柱、梁、板、屋架、屋面等逐层逐间逐项检查,详细记录现场查勘情况;绘制房屋示意图及拍摄照片,标明各种构件的损坏情况,附注必要的文字说明,并尽可能做到量化;一切操作都要按照检测规程的要求去做,做到数据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鉴定检测人员要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对于一些年久失修、经过火灾、地震等灾害的建筑,鉴定检测时更要小心